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人事管理條例(二)

銓敘部長賈景德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奉國府令嗣後各機關人事機構應併入所在機關組織法內並檢送人事機構條文程式請查照並轉飭所屬一體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4/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4/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