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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法(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政務官懲戒委員會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為軍事長官如被彈劾據政治報告組軍事組法制組審查報告應由中央最高軍事機關審議之經決議照通過等一案奉諭分行遵照由國府訓令飭遵函達查照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5/2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5/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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