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陸海空軍官佐任官法令案(五)

何應欽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為據本分會委員鄒作華電稱自民國十九年奉中央電令准以上將待遇奉行以來每覺未稱擬懇准予轉請中央於此次實施任官時改敘上校以昭核實而重國家名器等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6/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6/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