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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官佐任官法令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據河南省政府呈請核示修正陸海空軍官佐服役暫行條例第六條條文內停役二字是否為除役之誤經飭據軍政海軍兩部核復確係除役之誤函請查照通函更正轉陳備案一案經奉諭通函更正函請查照並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12/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1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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