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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等退休撫卹辦法

中央執行委員會函聘任人員有功於國家者因公或因病身故時應由何機關議卹並依據何種法規辦理之議決結果,銓敘部呈擬准予試用及見習人員暨聘用派用人員之退休撫卹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12/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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