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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院條例(一)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葉楚傖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中央民眾運動指委會呈擬訂處理各省反省院反省人受感化時所生困難之辦法請函國府令司法行政部迅行據撥款成立首都反省院並轉屬遵照一案奉批交國府分別辦理抄同原呈即希查照轉陳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4/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獄政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4/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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