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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刑事訴訟法(一)

最高法院議決在政府未頒布訴訟新律以前暫行適用民國十年三月二日軍政府公布之修正民刑事訴訟律草案辦理訴訟程序及呈請暫行停止適用修正刑事訴訟律第三一七條,司法院函送浙江省及河南省游擊區域處理民刑訴訟暫行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7/12/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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