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提審法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據司法院擬將提審法決定施行日期送由國府明令遵行訓令經會議決議提審法於憲法公布之日施行之錄案訓令知照並飭所屬一體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2/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2/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