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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條例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屆第二次全體會議准于右任等頒行大赦一案經大會決議通過交國府飭主管機關迅速擬定辦法請查照辦理見復等交立法院同行政司法兩院送而擬定辦法具後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3/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3/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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