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司法院有關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外國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他特別其事法令之案件在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未施行前准予適用通常訴訟程序辦理令仰轉飭遵照等案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