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司法行政部請示遵普通法院對於外國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他轉列刑事法令之案件至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未施行前可否全准適用通常訴訟程序辦理一案經提奉常務會議決議請查照轉陳分別辦理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