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刑事訴訟法(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有關立法院呈請明令公布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一案奉批先予公布其施行日期應待各主管機關對於變更審理程序之準備工作切實完成後再行確定並通知國防最高委員會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1/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1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