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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立法院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以行政院函據司法行政部呈稱規定各法院自訴案件補充辦法係屬一種修正法律行為請核定後自送審議經交審查復准先可交立法院備修改刑事訴訟法之參考後經本會議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希分別飭送一案奉諭交立法院函達查照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9/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9/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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