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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審判處條例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國民政府為據漢口總商會呈請解釋武漢臨時商事法庭理債標準第七條並請取銷前武漢分會治字第二三零號訓令一案經交司法院核辦茲據函復經發交最高法院擬具解答案呈核前來特錄案函請查照令飭湖北省政府轉知武漢商事法庭及漢口總商會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2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8/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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