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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審判處條例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有關中央政治會議函送修正武漢臨時商事審判處條例理債標準等請查照轉令司法院知照並令湖北省政府轉飭該法庭遵照仍遵政治會議決案所定期限結束一案已由國府照案分令奉批函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6/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6/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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