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反革命治罪法(一)

司法次長代理部務魏道明呈國民政府為特種刑事臨時法庭組織條例第二第三兩條僅審判關於反革命之訴訟案件與土豪劣坤案件是否即歸普通法院審理請核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1/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1/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