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懲治貪污條例

熊式輝呈擬訂懲治貪官污吏暫行條例並組織委員會,西南政務委員會議決通過懲治貪官污吏暫行條例及特別法庭組織條例,懲治貪污暫行條例之公布施行修訂及延長,國民政府訓令貪污案件一律移交軍法執行總監審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6/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相關人員
    陳誠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7/1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