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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盜匪條例(七)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關於以前由法院受理之非首要共黨及以後各地捕獲或人民告發之共黨應由何項機關審理一案呈悉轉飭參照安徽省臨時軍法會審組織大綱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10/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10/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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