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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一)

法制局長王世杰呈國民政府有關審核戰地各縣設立縣法院組織條例擬可准予備案以為過渡辦法但未設法院各縣如已軍事底定似宜一律改設擬請令飭司法部會同該局草擬設主計劃及法規呈候核定由部酌量限期成立以期劃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5/0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司法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5/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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