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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非常時期命令副署變通辦法

行政院秘書處電國民政府文官處為送本院長及教育交通經濟三部長副署親簽關於非常時期內各項令文暫由國府代為簽署先發一節已轉陳暨分函各部會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1/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總統、副總統/發佈命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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