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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堂修建案(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楚傖關於國民大會堂添建樓面工程堅實起見所有鋼骨水泥部份壳子板擬准展緩拆除以十一月十二日為完工日期呈報鑒核一案奉諭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大會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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