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大會代表名額增加案(四)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立法院關於中國回教協會北平市分會電請增加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監察兩院委員回民名額案奉批交立法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