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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各省區域代表選舉案(六)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關於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四省用代製選票票匭可否通融案經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如選票寄到確在規定投票開始日期以後可准通融辦理一事奉批轉令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9/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9/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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