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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四屆召集大會案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立法院等為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所有政府施政報告及交議案件應即依照五項辦法分別辦理令仰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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