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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修正暨秘書處組織規則案(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國民參政會秘書處關於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之任期案經中央常會決議二項請轉陳分別辦理一案業奉國府分別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4/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4/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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