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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政時期年限規定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等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照錄第三屆二中全會關於訓政時期規定案之決議案請查照等因奉批分函五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7/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憲政/約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7/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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