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訓政時期施政大綱(二)

立法院院長胡漢民呈國民政府為遵令造具該院訓政時期立法工作按年分配簡明表並附說明書等呈復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0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憲政/憲政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8/0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