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都南京紀念案

立法院秘書處函總統府秘書長為總統府職員金質紀念章並未製發本院提議咨請總統府停止製發金質紀念章移此款救濟災民難民案已撤銷不付討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6/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總類總綱/國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