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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八年九月訓令第百七十七號廳屬、警部、警部補、視學、技手、通譯及稅務吏定員中改正ノ件(訓令第五四號)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20-04-01 ~ 1920-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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