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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法院ノ訴訟記錄引受ノ件

四八 臨時法院ノ刑事記録ハ覆審法院検察局ヘ引継グベキコトヲ臨時法院上席判官及ヒ上席検察官ヘ内訓(内訓第四号)並ニ右件ニ付覆審法院長ヘ引継ヲ受クベキ旨同日付ニテ内訓(内訓第五号)ノ件(民法第一五三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4-03-01 ~ 1914-01-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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