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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徒羅福星死刑執行ノ件

四五 臨時法院検察官ヨリ匪徒事件ニ付キ本日二月二八日死刑ヲ言渡サレタ新竹庁苗栗一堡牛欄湖庄三一四番地無職羅東亜事羅福星(二九才)ニ刑ノ執行方具申電報アリタルニヨリ精査致シタル処赦免ノ原由無キモノト認メラレタルニヨリ電報具申ノ通リ羅福星ノ死刑ヲ執行スヘキ旨在苗栗臨時法院検察官ヘ命令電報ヲ下シ、覆審法院検察官長代理松井栄堯ヨリ三月三日台北監獄ニ於テ成規ノ通リ執行シタル旨報告ノ件(民法第一四七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4-03-01 ~ 1914-01-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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