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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廳訓令等

二三 台南庁・花蓮港庁・澎湖庁ノ訓令供閲ノ件(民地第一五九一号)二三-一 台南庁訓令第二号 警察官吏宿直勤務者ノ宿直食料ヲ定ムルノ件並ニ明治四一年四月台南庁訓令第一四号ヲ廃止ス二三-二 台南庁訓令第三号 警察費支弁ニ属スル支庁以下薪炭油費並小使給払切月額ヲ定ムルノ件並ニ明治四三年五月台南庁訓令第二二号ヲ廃止ス二三-三 花蓮港庁訓令第一二号 蕃務課明治四三年一〇月花蓮港庁訓令第三一号理蕃費所属警察職員所轄内出張巡回月額旅費等級中追加ノ件二三-四 花蓮港庁訓令第一三号 本庁判任官各官配置定員ヲ定ムルノ件二三-五 花蓮港庁訓令第一四号 地方税事務取扱規程ヲ定ムルノ件並ニ大正二年一月花蓮港庁訓令第一号ヲ廃止シ明治四一年八月台東庁訓令第一一号ハ之ヲ適用セス二三-六 花蓮港庁訓令第一五号 公学校歳入取扱規程制定ノ件並ニ明治四〇年八月台東庁訓令第第一九号中歳入ニ関スル規定ハ予算ニ関スル事項ヲ除クノ外之ヲ適用セス二三-七 澎湖庁訓令第三号 市場及屠場事務整理規程制定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4-05-01 ~ 1914-01-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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