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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用量衡器ニ關スル通牒(各廳其外)

一二 台湾度量衡規則ノ規定ヲ適用セサル化学用量衡器府議決定及ヒ各官衙長・陸軍参謀長・海軍参謀長・馬公要港部司令官ヘ通牒ノ件並ニ権度課台南分室ヘ通知ノ件

基本資訊

  • 空間資訊
    澎湖廳、臺南廳、臺東廳、臺北廳、臺中廳、嘉義廳、新竹廳、基隆廳、阿緱廳、花蓮港廳、宜蘭廳、
  • 時間資訊
    1913-05-01 ~ 1913-05-01
  • 出版者
    臺南醫院、殖產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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