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鑛業運炭專用軌道敷設土地使用ニ關スル裁定(何清風其外)

一〇 台北庁擺接堡中坑庄地内鉱第六二三号石炭鉱区ノ稼業上必要ノ土地ニ関シ台湾鉱業規則第二七条ニ依リ土地使用補償金ニ付キ申請人台北庁擺接堡外員山庄二九八番地何清風ヨリ被申請人同住所ノ李金昌・李錦・李石頭・李何義・李戇・李樹・李金聲ヘノ裁定申請ニ対シ、申請人ハ台北庁擺接堡漳和庄土名二八張地内公業主李栄光及李廷恵ノ土地利用ニ付キ毎一坪ニ付一箇年十銭ヲ支払ヒ、被申請人ハ申請人ノ前項土地ノ仕様ヲ拒ムコトヲ得ストスル鉱業運炭専用軌道敷設土地使用ニ関スル裁定ノ件

基本資訊

  • 空間資訊
    擺接堡、臺北廳、漳和庄、永和庄、外員山庄、牛埔、中坑庄、
  • 時間資訊
    1913-04-01 ~ 1913-04-01
  • 出版者
    臺北廳、殖產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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