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四十三年府令第十八號郵便振替貯金規則中改正(府令第八十四號)

二七 明治四三年三月府令第一八号郵便振替貯金規則中改正(府令第八四号)[二七と二八は一括]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3-08-01 ~ 1913-08-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