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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六十四號臺灣刑事令施行規則中改正并通達(各廳長)(府令第四十九號)

八 明治四二年一〇月府令第六四号台湾刑事令施行規則中ヲ改正スルノ件(大正二年五月六日)並ニ同府令ニヨリ即決官署ニ於テ言渡シタル罰金、科料及追徴金ノ滞納処分ニ関シテハ収入官吏タル庁属、警部又ハ警部補ヲシテ之ヲ行ハシメラル様各庁長ヘ通達ノ件(府令第四九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3-09-01 ~ 1913-09-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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