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八年臺東廳訓令第二十二號街庄社長會議規程ハ當廳管內ニ其效力ヲ失フ(花蓮港廳訓令第十五號)

七七 第一五号 明治三八年九月台東庁訓令第二二号街庄社長会議規程ハ当庁管内ニ其効力ヲ失フ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3-07-01 ~ 1913-07-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