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三年律令第一四號臺灣家屋建築規則ハ臺中市區計劃地域內ニ施行(臺中廳廳令第二號)

一七八 第二号 明治三三年八月律令第一四号台湾家屋建築規則ヲ台中市区計画地域内ニ施行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3-02-01 ~ 1913-02-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