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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訓令第百八十七號官房并民政部各局署部分課規程中改正(訓令第百十六號)、明治四十二年訓令第百五十九號廳分課規程中改正(訓令第百十七號)、明治四十二年訓令第百五十九號第一條ニ依リ蕃務課ヲ置クベキ廳ヲ指定ス(訓令第百十八號)

一 明治四四年一〇月訓令第一八七号官房並ニ民政部各局署部分課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一一六号)及ヒ明治四二年一〇月訓令第一五九号庁分課規程改正(訓令第一一七号)並ニ明治四二年一〇月訓令第一五九号第一条ニ依リ蕃務課ヲ置クヘキ庁トシテ宜蘭庁・桃園庁・新竹庁・台中庁・南投庁・花蓮港庁ヲ指定スルノ件(訓令第一一八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3-06-01 ~ 1913-06-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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