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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用指定(告示第二十五號、新竹廳)

三 新竹庁長家永泰吉郎ノ内申及ヒ公共課嘩組合頭け隆恩嘩管理者陳維藻ノ申請ニ依リ頭け隆恩嘩復旧工事ノ為メ台湾土地収用規則ヲ明治四五年三月二〇日ヨリ新竹庁竹南一堡斗換坪庄ニ施行ノ件(府令第二五号)

基本資訊

  • 空間資訊
    頭份、新竹廳、隆恩圳、竹南一堡、斗換坪庄、
  • 時間資訊
    1912-03-01 ~ 1912-03-01
  • 出版者
    新竹廳、地方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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