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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通報取扱手續ヲ定ム(訓令第二十九號)、鵝鑾鼻燈臺ニ於テ船舶通報ニ關スル事務ヲ取扱フ(告示第二十七號)、船舶通報取扱規程第四條ノ分送局ヲ定ム(訓令第三十號)

一三 船舶通報事務開始ノ件船舶通報取扱手続制定(訓令第二九号)鵞鑾鼻灯台ニ於テ船舶通報ニ関スル事務取扱(告示第二七号)船舶通報取扱規程第四条ノ分送局ヲ恒春ニ定ムルノ件(訓令第三〇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9-01 ~ 1912-09-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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