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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年府令第八十七號廢止(府令第七號)、明治四十五年無集配三等郵便局ニ於テ外國通常為替ノ受拂業務ヲ取扱フ并報告(遞信大臣)(告示第六號)

九 明治四〇年一〇月府令第八七号明治四〇年九月逓信省令第四三号外国郵便為替規則中外国電信為替ハ本島外国郵便為替交換局ニ於テハ当分之ヲ取扱ハス廃止ノ件(府令第七号)明治四五年九月一日ヨリ無集配三等郵便局ニ於テ外国通常為替ノ受払業務ノ取扱開始ノ件(告示第六号)本件府令第七号及ヒ告示第六号ニ付キ逓信大臣ヘ報告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8-01 ~ 1912-08-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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