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四十四年訓令第五十四號別冊郵便為替貯金出納計算規程中改正(訓令第百六十三號)

三 明治四四年四月訓令第五四号別冊郵便為替貯金出納計算規程中改正ノ件(訓令第一六三号)本件訓令第一六三号ニ付キ逓信大臣ヘ報告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7-01 ~ 1912-07-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