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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訓令第二百四十七號中改正(訓令第四十五號)

一五 明治四四年一二月訓令第二四七号高額電信為替取扱ニ関スル各項中改正ノ件(訓令第四五号)高額電信為替取扱方改正ニ付キ逓信大臣ヘ報告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3-01 ~ 1912-03-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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