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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場內ニ於テ糖蜜廢棄處分ニ關シ取締方通達(各廳長)

六 台中庁長枝徳二ヨリ照会ノ同庁管内林本源製糖合名会社ヨリ前年期持越ニ係ル未検査糖蜜ノ内参拾万斤カ気味変化シ販売ニ適セス他ニ使用ノ途ナキ為メ廃棄方承認申請ニ対スル処置方法ニ付キ検査員立会附近河流ニ投入スルトノ台中庁長糖蜜廃棄処分方法ヲ承認スル旨同庁長ヘ回答並ニ砂糖製造場内ニ於テ糖蜜ヲ廃棄処分トスル場合其都度検査員ヲ派遣シ立会監視ヲ為シ明治四四年一月訓令第四号台湾間税検査規程第四三条ニ準シ廃棄検案書ヲ作成シ尚砂糖消費税法取扱規程第二六条第三項ニ準拠シテ報告スヘキ旨各庁長ヘ通達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6-01 ~ 1912-06-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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