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微罪起訴猶豫ニ關スル取扱規程訓令中改正訓令ニ付報告(覆審法院檢察官長)

一二 明治四二年四月覆検発第三〇六号微罪起訴猶予ニ関スル取扱規程訓令中改正(明治四五年六月二〇日付)ニ付キ覆審法院検察官長手島兵次郎ヨリ報告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6-24 ~ 1912-07-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