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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緱廳訓令第十八號四十三年訓令第十五號地方稅事務取扱規則中追加

八三 第一八号 明治四三年三月訓令第一五号地方税事務取扱規則中追加ノ件[上欄外に「報告一ヶ月遅着」とあり]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6-01 ~ 1912-07-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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