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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廳訓令第十號四十三年訓令第三十二號支廳掌理事項中追加

四七 第一〇号 明治四三年一〇月台南庁訓令第三二号支庁掌理事項中六号追加ノ件(本報告ハ重複ト認ム(政第一六二号)ニアリ)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3-23 ~ 1912-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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