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桃園廳訓令第十三號四十二年訓令第十九號各課及支廳判任官配置定員中改正

七四 第一三号 明治四二年一一月訓令第一九号桃園庁各課及支庁判任官庶務課属、財務課属配置定員中改正ノ件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2-07-18 ~ 0000-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