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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令第二百五十六號法院及檢察局ハ在外帝國領事ニ

七 明治四四年法律第五二号司法事務共助法ノ施行ニ依リ法院及検察局ハ在外帝国領事ニ対シ明治四四年法律第五二号司法事務共助法第二条ニ定メタル事項ニ限リ直接通信スルヲ得トスル訓令発布ノ件(訓令第二五六号)

基本資訊

  • 時間資訊
    1911-10-20 ~ 1911-1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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